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,是高校学生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、实施者和指导者,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。近年来,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在学生成长成才和首都高校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;同时国内外形势、高等教育事业以及学生群体状况的发展变化,对辅导员工作出了更高要求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)与北京市《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京教工【2008】101号),结合当前工作形势,现就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提出以下要求。
1、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,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,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;
2、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,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、自爱、自律、自强的优良品格,增强学生克服困难、经受考验、承受挫折的能力,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、择业交友、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,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;
3、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,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,化解矛盾冲突,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,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;
4、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,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,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;
5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,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;
6、以班级为基础,以学生为主体,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;
7、组织、协调班主任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,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;
8、指导学生系学生会和班委会建设,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,激发学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、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9、协助做好学生各项评先评优工作;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、学年小结、素质拓展鉴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。
10、完成学院党委、团委、学工部、党群工作部和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